魔術,又稱幻術,障眼法,掩眼法,戲法等,狹義的定義為一種以特殊的技巧跟設備,營造錯覺和認知偏誤,以娛樂觀眾,使他們覺得不可思議的表演藝術。廣義的定義為泛指各種以專業技巧或知識展示出讓人覺得歡笑、不可思議的藝術的活動。魔術的技巧並不包含特異功能的成份。魔術師是指從事魔術活動,並且不將魔術濫用者。魔術師古代又稱為「眩者」、「幻人」等。
魔術不是只有障眼法(錯誤引導),而是一項務求違反客觀現象的表演藝術 ,必須有純熟的手法,瞭解觀眾的心理還有良好的表演心態。一個成功的魔術能令觀眾看得如癡如醉要靠很好的表演和新的創意.魔術並非一定需要道具,助手,台前幕後的協助,有時候只有手邊的小東西也可以變出一個好魔術。
正確的魔術起源時間無從考據,推測從有人類活動開始就有了魔術。魔術的起源是宗教和信仰。在古代,人們相信自然界中所有的事情,都是因為有精靈或神靈操縱,因此巫師或祭師利用人類迷信的心理,利用人們所不知道的原理製造神跡,讓人們相信這些是由精靈或神靈所行出來的,藉由魔術強化宗教的儀式,信眾們更加確認他們的信仰。
到了中世紀末期,歐洲魔術師開始面臨來自教堂的強烈反對。因為那時人們十分相信巫術與超自然現象,在這迷信的年代中,任何未被教堂所認可的魔法,就會被認為是黑魔法。只要一個人指證,魔術師就被會面臨審判。許多魔術師都遭到指控,被指証他們與惡魔結盟。儘管受到迫害,魔術師依然是個既危險,又受到歡迎的職業。一些魔術師受到大地主與貴族的青睞與保護。這時期四處遊走表演的魔術師,只有有限的戲法可以進行表演。當時撲克牌還不普遍,需要大型道具的戲法又昂貴。所以魔術師要依賴靈巧的手法和說故事的技巧。用鳥類和動物表演的戲法相當受到歡迎。
隨著現今賭城拉斯維加斯等娛樂城及電視的發展,造就了魔術巨星。魔術大師一般收費高昂,而且在世界各地都有支持者。現時,魔術依然能滿足了人們對於驚奇和娛樂的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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